關于調整 2023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和比例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襄陽地區(qū) 2023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7月1日起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繳存基數
(一)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
繳存單位應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本年度(繳存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即2023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應按2022年職工本人工資總額÷12核定,月繳存基數計算后按四舍五入取整到元。職工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應按《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zhí)行<關于工資總額組的規(guī)定>的通知》(統(tǒng)制字[19901]1號)執(zhí)行。
(二)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標準
2023年度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0771 元,最高月繳存額為4986 元(單位、個人合計);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目前執(zhí)行標準為 1800 元,最低月繳存額為 180元(單位、個人合計),如遇調整按有關部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
(三)其他

在襄中央和省管企業(yè)、垂管單位在調整2023年度公積金基數時,可參照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上述單位辦理基數調整需在襄陽住房公積金中心歸集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繳存比例

2023年度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12%(企業(yè)在此區(qū)問自主確定)
三、辦理程序
(一)已簽訂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服務協(xié)議的緞存單位,將調整后的《2023 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核定清冊》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后,按照《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單位版操作手冊》相應程序辦理。
(二)未與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網上服務協(xié)議的繳存單位,將調整后的《2023 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核定清冊》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后,攜帶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本信息表》《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核定清冊》及電子文檔到所屬區(qū)域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大廳辦理。
(三)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申報2022 年住房公積金基數時,同時提交《2023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承諾書》。
四、辦理時間
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五、注意事項
(一)靈活就業(yè)人員的月毀存額不得高于上限標準,也不得低于下限標準。
(二)繳存單位每年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調整一次繳存基數、比例。
 (三)繳存單位登記基本信息如有變更,應在辦理基數調整工作時,同時辦理單位基本信息變更。

(四)繳存單位職工個人賬戶未錄入身份證號碼或錄入信息錯誤的,應先錄入完整或修政完善,再予辦理基數、比例調整。

(五)各繳存單位在辦理基數調整業(yè)務時,應充分保障職工知情權,接受職工監(jiān)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六)各繳存單位在調整基數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襄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聯(lián)系。

襄陽市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